任何一种爱,都不比对美食的热爱真切。——萧伯纳
《风味人间》上线很久了。说真的,有点不敢看,又忍不住想看。陈晓卿这个满肚子食经的可爱胖子,讲起美味来,不光自己咽口水,听者都跟着一起流涎,更别说这个下足力气的美食纪录片了。无论是色彩、光线、角度的运用,还是那贴着心的解说词,都给人以极大的感官冲击。在这样的攻势下,岂是干咽口水能平复的,不大快朵颐,哪能解“恨”。
我喜欢美食,但不喜欢被诱惑。
“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”,没有多少人能够抵御这种不伤大雅的原始欲望。一旦陷溺,很难保持形而上独立思考,只想舔屏风味,哪里还体味“人间”的妙处。说到体味,想起了大学
那时,我最爱吃锅包肉。这是吉林的名菜。有没有官方认可,不知道。但我私下觉得,当列榜首。
这道菜做得好,色泽金黄,如珊瑚一般搭在一起,层层叠叠。就连一直不喜欢的香菜,点缀其端,都格外幼嫩可爱起来。冒着锅气的锅包肉端上来,裹挟酸甜的分子,张牙舞爪,具有很强的侵略性。就算不喜它,味道一过,也必定翻涌出津液来。
每一次,我都不得不一边咽下口水,一边赶紧夹起一块。沾一沾琥珀色的芡汁,张大嘴巴一咬。表层的脆裂声,像一声赞叹。紧跟着,牙齿碰到薄薄的软软糯糯的淀粉,再一用力,最里面嫩嫩的里脊肉也被切断。酸甜的芡汁,混着最后烹入的蒜香,浓郁强烈,在质感丰富的肉片中穿梭。那时的我,真觉得人间的幸福就是此刻。
有一日,外国文学课,老师是讲到陀思妥耶夫斯基还是讲到《浮士德》记不得了,因为临近午休,眼看着要压堂了,他不得不提高语速。可是面对饥肠辘辘的学生,任尔多么高深伟大的作家,都不能压抑蠢蠢欲动。
不知老师是感受到这个氛围还是怎的,忽然问了一个问题。“你们认为最好吃的是什么?或者,现在下课了,你们最想吃的是什么?”急转的话锋,让同学们一时没反应过来。老师自问自答道:“我想可能就是锅包肉、溜肉段之类吧。但是,我记忆里最美味、最想吃的是龙虾,”同学哗然。
当时是年,网络并不普及,我只听过龙虾的名字,连图片都不曾见过。老师说,他老家在青岛,小时候有一次家里宴客,爷爷等客人走后,把剩下的一小段龙虾尾肉给了他,那是他迄今为止吃过最鲜美的食物。“我不是有意看低你们,但是由于地域、经历、机遇不同,你们能够吃到龙虾的机会也许并不多,尤其是几十年前纯野生的大龙虾。你不曾领略过那个滋味,就不会觉得它美好,也就不会真正渴望它,这和生活一样。”
这段文艺腔,当然不是老师的原话。若干年后,当我对这个类比有了更深的体会时,那个场景就一遍一遍在脑海里重塑,成了今天记住的样子。
不曾领略,就不会渴望。
爱人家境一般,长到10几岁还没吃过香瓜。有一次进城,城里的姑姑要买给他。他说:“姑,我不吃,还得做成汤,怪麻烦的。”这个故事,婆婆每次讲到最后,我总觉得能听出哽咽。而在爱人嘴里讲出来,所得的滋味是:“你看,当年香瓜都不认识的少年,现在基本上想吃啥就吃啥。”
这些年与爱人为伴,虽然谈不上遍尝美味珍馐,但大抵上市面有的,我们看到的,有些兴趣的,也都吃得七七八八。物质极大丰盈且普及,对于普通大众,也不过这一二十年的事。很多人有这种食物的补偿心理,可是盲目的补偿过后,不过消灭了一个个带着最字的食物。变得无可无不可,甚至是酒足饭饱之后的意兴阑珊。
有人说,这是年纪长了,嘴不壮了。
我自然不愿承认这个观点。因为我喜欢和了解的一些人物、作家,在美食上都有着经久不息的追求。比如汪曾祺、梁实秋、陆文夫,甚至追溯到袁枚、曹雪芹、苏东坡等等,这些文学大咖透过饮食,行至笔下,所展现的“至味在人间”,生动有趣,是不随年龄而衰败的。是什么滋养着他们活泼旺盛的胃口呢?我常常在意兴阑珊的时候,抱着书本浮想联翩。
初看《红楼梦》时,十多岁的光景,除了恋爱关系,记得的还有那一道“茄鮝”,一盘食物竟可以如此大费周章。初识,还以为是曹雪芹夸大阶级差异的玩笑,抑或就是凤姐信手拈来逗弄刘姥姥的。直到这一两年,重读《红楼梦》,又透过陆文夫先生的《美食家》,窥见一斑,举一反三,才相信在自己的想象之外,确有那样一类美食的存在。其美好,可能就像被老师念念不忘的龙虾一样吧。
《美食家》故事背景设在上世纪70年代前后,小说的主人公叫朱自治,资本家遗少,一生诸事不好,唯独对“吃”迷痴。他早起早睡,只因为要擦黑起身,匆匆盥洗,一定赶上“朱鸿兴”的头汤面。“清炒虾仁一份,宽汤,重青,重浇要过桥,硬点,”这是面馆跑堂专门为他喊出的一连串切口。光这说辞就够眼花缭乱的,这样的一碗面,怕只有当年的老苏州能够体会个中滋味了吧。
吃完头汤面,朱自治要赶到阊门石路的一间茶馆,红木桌、大藤椅、天落水、洞庭茶,煮水的瓦罐下燃的是松枝,茶要泡在宜兴的紫砂壶里。如此纷繁的喝茶,只是为了美食家们聚在一起,商量中午去哪里吃。商量妥了,就调转车头奔向下一站。
写到这儿,陆老笔锋一转,谈起苏州美食。那是一套完整的结构,比如说开始是冷盆,接下来是热炒,热炒之后是甜食,甜食的后面是大菜,大菜的后面是点心,最后以一盆大汤做总结。这台完整的戏剧一个人不能看,只看一幕又不能领略其中的含义。
这到让我想起米其林餐厅,那备受推崇法式大餐,不就是如此这般,充满仪式感,主次分明,一道道如艺术品一般呈现上来的吗?两种高端饮食文化,殊途同归。
朱自治吃食上的讲究,已经够让我惊掉下巴。但是这等老饕却被人贬讽为肉头财主、吃食赖皮。抖尽了风土人情,花样绝活的陆老,忽然笔锋一转,变出个孔碧霞,不仅在吃上让朱自治更进一层楼。也让读者透过苏州美食的艺术分出了人的层次。
这位孔碧霞是国民党逃跑时留在苏州的姨太太。别看是个姨太太,要不是家道中落,没有依仗,再有些技痒,朱自治这样的人,孔碧霞一准儿是瞧不上的,什么美食家,饕餮之徒罢了,真正考究的人岂是天天赶场子一样上饭店?“大观园”的宴请有哪一桌是从老正兴买来的?头汤面算什么,隔夜的锅还不知洗没洗,饭店的油烟嘈杂,岂是能下咽忍受的。
在孔碧霞一类看来,品茶要花前月下,饮酒要曲水流觞,高雅之士,只有不得已时才到饭店里去应酬,挑挑拣拣地吃几筷,总觉得味道太浓,不清爽,不雅致。朱自治念念不忘的各家风味美食,在他们看来是一种通俗的食物而已。
孔碧霞所传承的是苏州菜中另一个体系,这体系是高度的物质文明和文化素养的结晶,它把苏州名菜的丰富内容,用一种及其淡雅的形式加以表现,在极尽雕琢之后使其反乎自然。
我虽慨叹陆老讲苏州文化借由一部小说,神乎其神的展现出来。但是,对我来说,从某种角度上找到了解读红楼的另一个入口。比如:“极尽雕琢之后使其反乎自然。”此等食物,应该就是宝玉挨打后想吃的那一道“莲叶羹”。也许,它要比“茄鲞”更能代表那一阶层的品味。
世家大族自然有着诸多封建糟粕,但是,不得不承认,这种政权、经济、文化的高度集中,曾把这一阶层的文化品位推向极致。这种极致,可不仅仅是奢靡一词所能涵盖的。
《论语乡党第十》中,有一大段的孔子不食的记录。“色恶,不食。臭恶,不食。失饪,不食。不时,不食。割不正,不食。不得其酱,不食。肉虽多,不使胜食气。惟酒无量,不及乱。沽酒市脯不食。不撤姜食,不多食。”在教孩子朗读这段时,我俩常常因为这一连串的“不”,读得畅快有趣。虽不敢对孩子乱解,但私下里窃以为,圣人也矫情。
可是,有了一点阅历,对于古典文化略略窥其门径,才能感受到这里面的传承与人生。看似“磨牙”中,有着对于食物本身最淳朴的尊重,也是对生命的尊重。可是在食物极大丰富的今天,又有几人懂呢?这尊重是古人留给我们的智慧,人生智慧。
《黄帝内经四气调神大论》对此有更为透彻精妙的一套说辞:“所以圣人春夏养阳,秋冬养阴,以从其根,故与万物沉浮于生长之门。逆其根,则伐其本,坏其真矣。故阴阳四时者,万物之终始也,死生之本也,逆之则灾害生,从之则苛疾不起,是谓得道。”
我喜欢在这些看到的、听到的美味里徜徉,在字里行间天马行空联想人生。因为它弱化了“眼耳鼻舌身”的感官刺激,给“意”留有空间,这样既不会失了体统,也不会平添了欲罢不能。反复咀嚼,有时很能给日常的失味多了几分情趣。